湖南法治報訊 通訊員 胡蓉
在賀龍元帥的故鄉(xiāng)、紅二方面軍長征出發(fā)地——桑植這片充滿生機與活力的紅色土地上,法治的種子結出了豐碩的果實,一個群眾家門口的“民生驛站”在專業(yè)力量與人文關懷的相互交融之下誕生了,它就是桑植縣公共法律服務中心(以下簡稱“中心”)。
自2015年建成以來,中心不斷探索創(chuàng)新公共法律服務新模式,成功搭建縣、鄉(xiāng)、村“三級平臺”,以蝶變躍升的服務環(huán)境和優(yōu)質高效的服務水平贏得群眾口碑,于2023年被司法部評為“全國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先進集體”,成為引領法治溫情的新航標。
創(chuàng)出“有深度”的管理模式
“建設一個有溫度、更專業(yè)、更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務中心”一直是中心的不懈追求。中心在起初沒有任何現有模式的情況下,邊實踐邊總結,經過多年深耕,以打造最“美”服務窗口為目標,開啟了特色精細化管理模式的探索。
“接待誠心、解答耐心、辦事細心、用語暖心、服務真心、群眾放心”“群眾與干部一樣尊重,生人與熟人一樣熱情,忙時與閑時一樣耐心”在中心清廉大廳,“六心”“三個一樣”“十嚴禁”等標語隨處可見。服務工作規(guī)范不僅“上墻”,而且“入心”,工作人員都耳熟能詳并嚴格執(zhí)行。
為加強對法律援助案件質量的監(jiān)督和管理,中心創(chuàng)新實行“一案一評查”“一案一補貼”制度,案件質量評查委員會對每件已結案件進行評查,根據評查結果發(fā)放補貼。法律援助中心抓好援務公開、聽庭、回訪等工作,確保案件辦理質量。在指派時實行受援人與承辦人雙向選擇,在辦理中實行跟蹤服務,這些舉措大大提高了法律援助案件的質量。而法律援助律師坐班制、來訪接待負責制、工作定期督查制、紀律獎懲制、一次性告知、首問負責、限時辦結、請示報告等一系列制度的出臺,也進一步提升了中心工作的規(guī)范化水平。
此外,中心還堅持黨建引領,在服務窗口設立“黨員先鋒崗”“清風示范崗”,充分發(fā)揮黨員干部先鋒模范帶頭作用,引導全體工作人員以務實舉措為群眾辦實事580件,以實干擔當踐行為民初心。
打造“有力度”的服務團隊
2024年3月,13位來自桑植縣馬合口白族鄉(xiāng)的農民工一行來到中心尋求幫助。2020年,承包某學校裝模工程的熊某在工程完工后,拖欠他們的工資共計八萬余元,至今未結清,希望中心幫助他們通過法律手段討回工資。
中心工作人員引導他們快速完成了申請流程,確保案件當天受理審批指派到位。同時,與桑植縣人民檢察院取得聯(lián)系,檢察院在得知情況后,支持13位農民工起訴。值班律師彭律師進一步與他們溝通案件情況,并制作好談話筆錄,根據證據材料核算每一位農民工拖欠工資的數額,擬定起訴狀。
經過承辦律師、檢察院、法院和援助中心的共同努力,4月28日,正在外地務工的熊某通過網絡與13名農民工達成了調解協(xié)議,農民工代表王某特意來到中心表達了誠摯的感謝。這是中心創(chuàng)建最“優(yōu)”法律服務團隊,高質高效解決群眾“急難愁盼”的一個縮影。
為了提供更優(yōu)質的法律服務,中心整合桑植縣公共法律服務資源,吸收講政治、講紀律、講擔當的優(yōu)秀律師、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和司法鑒定人員等法律專業(yè)人才入駐大廳,實現各類法律服務資源優(yōu)勢互補,集結最強力量打出維權“組合拳”。
同時,還依托村居(社區(qū))公共法律服務工作點,開展律師專項服務活動,組織桑植縣律師隊伍擔任各村居(社區(qū))法律顧問,為老百姓講解貼近實際、貼近生活的法律知識,提供法律咨詢,將法律服務送到群眾身邊。村(社區(qū))法律顧問為村(社區(qū))居民提供法律咨詢3589場次、舉辦法治講座1196場次、參與矛盾糾紛化解調處工作897件、協(xié)助村(社區(qū))起草、審核、修訂村規(guī)民約和其他管理規(guī)定598件,提供法律意見158份。
建成“有溫度”的“民生驛站”
2023年8月,兩位老人帶著一名小女孩來到中心公證處,咨詢撫養(yǎng)權有關事宜。來者是小女孩的外公與爺爺,孩子是其父母在戀愛期間生育,二人已經分手。她原本跟隨母親生活,為了方便上學,現在需要將戶口遷至其父親名下,由父親撫養(yǎng)。
公證員告知二位老人,撫養(yǎng)權問題需要孩子的父母共同辦理《非婚生子女撫養(yǎng)協(xié)議》公證。經進一步了解,公證員得知孩子的父母胡某與鐘某的情況有些特殊,均屬殘疾聾啞人士,且文化程度不高。為了幫助二人順利辦理公證,公證員積極與桑植縣啟智學校取得聯(lián)系,邀請該校專業(yè)手語教師到公證處現場翻譯。
手語教師按照公證員的詢問,逐句用手語向胡某、鐘某進行翻譯,并對胡某、鐘某的口型和手勢仔細分辨,確保把胡某、鐘某的真實意思轉述給公證員。經胡某、鐘某充分協(xié)商,二人一致同意并明確表示二人所生非婚生女兒的撫養(yǎng)權歸胡某。公證處還按照相關規(guī)定,為二人減免了公證費,并及時出具了公證書。事后,二人通過手語向公證員表示感謝。
“無聲”公證,關愛有形。這是中心關注特殊群體,全力滿足困難群眾個性化、多樣化公證服務需求的生動寫照。
近年來,中心不斷拓寬援助范圍、降低援助門檻,設立法律援助“綠色通道”,對婦女、未成年人、老年人、農民工、殘疾人等“五類人”案件實行“三優(yōu)先一及時”制度(優(yōu)先接待、優(yōu)先指派、優(yōu)先辦理、及時審查)。同時,推行公證上門服務,對行動不便或限制人身自由,確實不能到公證處辦理公證的當事人,提供預約上門服務,最大程度滿足群眾多維度需求。
不僅如此,中心還將實體平臺與湖南如法網對接,采取“窗口化、綜合性、一站式”服務模式,設立接待指引、投訴受理、法律援助、法律咨詢、志愿者服務等5個“零距離”辦事窗口,法律援助區(qū)、公證服務區(qū)等2個專項服務區(qū),以及1個信息查詢平臺,有效發(fā)揮“民生驛站”作用,讓群眾體驗“點到知法”的便捷,享受到“一個大門進來,一個窗口接待,一攬子解決問題”的法律服務。
初心如磐,使命如炬。五年來,中心共為群眾提供法律咨詢8000余次,辦理法律援助案件2084件,組織開展大型法治宣傳活動28場次,為群眾取得和挽回經濟損失超過1000萬元,贏得了群眾的深深信賴。
責編:王輝
一審:曾金春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